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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施工和材料的要求

2022-03-25 09:55:37

消防工程施工使用的设备和材料类型:消防工程专用产品,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报警阀组和水泵接合器等,其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质量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经具备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消防工程通用产品,如镀锌钢管、稳压泵、压力表、减压阀、止回阀和闸阀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经相应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采购时要确认消防产品供应的资格,是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专营供应商。产品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合格证或质量认证书齐全;有铭牌的设备,铭牌上描述的内容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产品包装完好,无受雨淋或严重破损现象;产品表面涂层完整,无严重划伤现象,零配件及附件齐全、无破损。


消防工程施工


安装前按规范或技术标准规定的批次、数量及方法进行抽检,决定其是否可用,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等。要按产品说明书或其他技术资料要求进行保管,重点关注自动控制系统中使用的电子产品,保管时要满足防潮、防霉变、防高温和防强磁场等特殊要求。


消防工程施工中,建设、设汁、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肖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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