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是一个针对性强的专项工程验收,验收的目的是检查工程竣工后其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已获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的要求,验收的申报者和组织者是工程的建设单位,验收的主持者是监理单位,验收的操作指挥者是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的结果是判定工程是否可以投入使用或投入生产或需进行必要的整改。
1、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与其他安装工程有相同的程序。例如,与土建工程配合,埋设道路下、地坪下的消防供水管网,敷设墙体内的消防报警线路导管等。在建筑物主体完成精装修之前消防工程的设备和干线管网应就位并调试,配合建筑物精装修完成各类元件、部件的安装,最终是系统调试和检测。
2、消防安全重点工程可以按施工程序划分为三种消防验收形式。为了方便消防验收顺利进行,有利于对消防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某些消防安全重点工程可以按施工程序划分为三种消防验收形式,即隐蔽工程消防验收、粗装修消防验收、精装修消防验收。
3、消防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没计审核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4、消防工程验收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消防工程验收的条件,消防工程验收应提交的资料。送交申报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对照《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全面自查、自验,并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填写自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