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申请人和联系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公民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组织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限于含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建筑消防设施、防火材料、电气检测等合格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限于装饰装修工程。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证明。
2、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同时废止。《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5年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主要介绍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的相关规范与要求。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深入总结近年来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科研成果和应用经验,认真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标准与文献资料,充分考虑我国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工程应用现状和消防工作实际需求,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施工、消防监督等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