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中心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与集中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基本一样,只不过其要求设置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甚至有的会有两个及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当安装智能消防系统有两个及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时必须要确定一个作为主控制室,非主控制室内的控制器应能互相传输消防设备信号、显示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但不得互相控制;北京智能消防系统主控制室应能在控制器上显示系统所有火灾报警的信号以及联动控制设备的状态信号,并应能对系统重要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
现今在智能消防系统单位施工安装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只能遵循原有的规范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084-2001)、《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等。
1.体积超过10000立方米或超过四层的公共建筑(包括底商)设消火栓系统,其他可不设消火栓; 2.安装安装智能消防系统消火栓垂直立管和和水平干管要形成环状;3.每一地点有两股消防水柱到达;4.系统要有两个入口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入口设阀门、逆止阀;5.消火栓口最高动水压不高于0.5MPa(50m水柱),超过的要使用稳压减压消火栓;6.北京智能消防系统室内消防水箱进水由生活给水系统接入,独栋建筑使用时出水管接入室内消火栓系统,如果多栋建筑使用同一水箱,出水管要接入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管网;7.消火栓系统入口最高动水压、静水压均不得超过0.8MPa,超过的要减压。地下室设消火栓,每一点至少有两股水柱到达;8.当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水量超过15L/S时,要有消防水泵结合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所有固定消防设施中的火灾感知系统,用于发现火灾,并将火灾信息在第一时间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安装智能消防系统由消防控制中心采取后续措施。火灾报警系统主要由探测器和控制器组成,探测器通过对被保护范围内环境的温度、烟雾浓度和光的变化进行监测,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值时,就与其贮存的火灾特性进行比较确认,智能消防系统单位然后将火灾信息传送给火灾报警控制器,由控制器显示火灾地址并发出声、光报警,另外,控制器还要将这些信息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
1.人防工程底板下面的垫层采用砼标号不应低于C15;2.水平施工缝必须高出底板上表面500mm,而不是300mm; 3.安装智能消防系统平战转换的出入口、通风口处的封堵框一定要与工程主体同步施工,不允许遗漏;4.防毒通道或密闭通道处应预埋设备专业的短管,应逐个检查,不准少埋,不准后凿; 5.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处不允许使用带PVC套管的对拉螺杆; 6.洗消间、防毒通道等染毒的地方,为便于洗消彻底,不应设突出墙面的踢脚、墙裙,墙面、顶面和地面要平整光滑;7.北京智能消防系统拉结筋是人防工程双面配筋的钢筋砼板、墙体必须设置的,其间距≤500,呈梅花形布置,除设计图纸要求不设之外,不得随意漏放;8.止水钢板连接处应焊接牢固;9.密闭通道、防毒通道处不应粉刷。
1.I、II、III类地上车库和停车位超过5辆的地下车库要设消火栓系统;2. 每一地点有两股水柱到达;3. 如果在寒冷地区不采暖,可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4. 当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水量超过15L/S时,安装智能消防系统要有消防水泵结合器。5. 超过10个消火栓的系统干管要形成环状,且要有两个入口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入口设阀门、逆止阀。6. 消火栓口最高动水压不高于0.5MPa(50m水柱),超过的要使用稳压减压消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