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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筑弱电自动报警系统公司

2020-11-01
天津建筑弱电自动报警系统公司

1.I、II、III类地上车库和停车位超过5辆的地下车库要设消火栓系统;2. 每一地点有两股水柱到达;3. 如果在寒冷地区不采暖,可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4. 当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水量超过15L/S时,建筑弱电自动报警系统要有消防水泵结合器。5. 超过10个消火栓的系统干管要形成环状,且要有两个入口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入口设阀门、逆止阀。6. 消火栓口最高动水压不高于0.5MPa(50m水柱),超过的要使用稳压减压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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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火阀应单独吊装。从防火墙至防火阀的风道应选用厚度为1.5mm以上的钢板制造。2.建筑弱电自动报警系统送风、排风口的装置,须在风口外配δ=2.0mm钢制法兰短管,并将法兰固定在风管上,然后将送风口外框固定在短管上,终将百叶风口和防火阀衔接。3.天津弱电自动报警系统通风排烟管道材质和制造要求,排烟系统风管板厚若无要求,可按高压系统风管板厚挑选。非金属复合风管板材的覆面资料须为不然资料,具有保温功能的风管内部绝热资料应不低于难燃B1级。风管制造所选用的衔接件均为不燃或难燃B1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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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心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与集中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基本一样,只不过其要求设置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甚至有的会有两个及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当建筑弱电自动报警系统有两个及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时必须要确定一个作为主控制室,非主控制室内的控制器应能互相传输消防设备信号、显示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但不得互相控制;天津弱电自动报警系统主控制室应能在控制器上显示系统所有火灾报警的信号以及联动控制设备的状态信号,并应能对系统重要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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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控制器根据国家GB4717-93标准规定,应具备的功能如下:(1)建筑弱电自动报警系统能为火灾探测器供电;(2)接受火警信号后发出声光报警,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直至手动复原,声信号消除,光信号保持,如再有火警信号输入后能重新发出声报警信号;(3)能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功能;(4)天津弱电自动报警系统自动记录火警输入时间,电子钟停走;(5) 当报警线路断线,电源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发出与火警报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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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弱电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人防工程部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标准》(RFJI02-200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I-98)、《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FG01-05(2007)、FJ01-03(2007)、FK01-02(2007)、05SFJ10、09FS01、FD01-02(2007)等专业性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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